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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刻,冲回去想要喊村长做主的孩子“哇”地一声惊叫着坐在了地上。

立夏顺着声音看过去,村里小路上正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一步一步走来。

起码一米九的身高比旁边两户人的院墙都高出一截来,初春天气就穿着一件薄衫,挽起来的袖子露出的是古铜色肌肉虬结的小臂,目测起码比自己大腿还粗。

他长着一张阳刚硬朗的脸,颧骨上还有一道骇人的伤疤,满脸青色胡茬根本看不出年纪,最重要的是他扛着一头血淋淋的小鹿。那血迹从他肩上往下蔓延,顺着小腿打湿了草鞋,落在了地上,当真是一步一个血脚印,谁见了都害怕。

“娘啊——”

又有小孩被吓哭了,四散着奔逃而去,独留那个被吓得跌坐在地的孩子眼看着壮汉越走越近,紧张得连哭都忘了,只一边颤抖一边打嗝。

伸出手了!伸出手了!

壮汉叶修远努力扯出一个和善的笑容,向地上的孩子伸手。

然而那孩子看到眼前蒲扇般的大手,上面甚至还有未干的血迹,吓得双眼一翻、眼看就要昏厥过去。

叶修远脸上浮现了一丝懊恼,连忙往后退了一步,从肩上褡裢里拿出一团树叶包裹的东西,摊开来里面是红红的刺莓。

“给你吃,别哭。”叶修远笨拙地劝慰着,高壮的身躯透着无助。

看到这情景,立夏不知道为什么就想笑,因为这个人出现带来的那种压迫感减轻了很多。

“嗝儿……给我的。”地上的孩子八、九岁样子,叶修远往后退他就没那么怕了,再看到浅山里很少见到的刺莓,眼睛亮了亮。

“嗯,给你。”叶修远知道别人都怕他,又往后退了一步,差点退到了路基底下谁家自留地里。他慌乱地稳住身形,把装刺莓的树叶放在了地上。

如今光是听国号“崇文”就知道上行下效后人们的审美观事什么样子的了,在全民崇文,喜欢羸弱书生的年代,再加上青州这边男人身高平均一米七不到,叶修远这样的壮汉向来被人嫌弃和惧怕。

立夏在上辈子两米的壮汉都见过,倒也也觉得叶修远可怕。等叶修远目不斜视从她身边经过时,她突然就是灵机一动:“大叔,我能问你个事吗?”

大叔?!

叶修远左右看了看,除了地上已经爬去拿刺莓的小男孩,村口就他和这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姑娘,所以!这声“大叔”是叫他!

叶修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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